為配合《重金屬污染綜合防治“十二五”規劃》(以下簡稱“規劃”)的實施,結合重點地區、重點企業重金屬排放狀況,以全面、準確、客觀地反映重點地區地表水重金屬污染狀況為目的,通過開展重點地區地表水重金屬專項監測工作,及時發現重點地區地表水重金屬污染狀況和潛在風險,為重金屬環境治理提供數據支持和技術支撐,
一、 監測范圍和期限
監測范圍主要是《重金屬污染綜合防治“十二五”規劃》中重點省份(內蒙古自治區、江蘇省、浙江省、江西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廣東省、廣西壯族自治區、四川省、云南省、陜西省、甘肅省、青海?。┑闹攸c地區(名單見附表1)、“錳三角”地區和其他存在重金屬污染風險的地區,同時增加重金屬經常超標的國控地表水監測斷面和飲用水源地斷面。
地表水重金屬專項監測工作,原則上由地市級環境監測站承擔監測任務,結合《重金屬污染綜合防治“十二五”規劃》開展為期5年的專項監測工作。
二、 監測斷面設置原則
監測斷面(點位)設置原則上采用現有國控、省控、市控斷面,各省環境監測中心(站)結合本轄區內重點區域污染源排放情況設置監測斷面(點位),主要原則如下:
1、重點區域內受現有或潛在重金屬污染風險的主要干流、湖(庫)體及一級支流的的國控、省控、市控斷面;
2、重點區域內受重金屬污染潛在影響的河流型或湖庫型的集中式飲用水源地
3、重點區域內受重金屬重點污染源影響的河流設置監測斷面。
4、將“錳三角”監測斷面納入到重金屬專項監測之中;
三、 監測指標
開展重金屬監測工作前,各承擔重金屬監測工作的單位每年開展一次重金屬全分析監測工作,篩選重金屬特征污染物,作為當年度的選測指標。
1、監測指標
監測指標包括必測和選測指標,必測指標為:鉛、汞、鎘、鉻(六價)、砷;選測指標:銅、鋅、硒、鎳、釩、鉈、錳、鈷、銻或其他當地特征污染物。
2、每年在枯水期開展一次重金屬全分析工作,監測指標為:鉛、汞、鎘、鉻(六價)、砷、銅、鋅、硒、鎳、釩、鉈、錳、鈷、銻及當地特征污染物。
3、底泥監測,每年開展一次底泥全分析監測,監測指標與水體相同,監測結果不參與評價,作為水體中重金屬含量的參考。
一、 監測方法
1.分析方法
我國重金屬監測的標準分析方法主要以分光光度法和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為主。由于我國環境監測儀器的分析能力近年來有較大提高,因此本工作主要推薦使用國內應用較多的原子吸收法、原子熒光法以及較先進的電感耦合等離子體發射光譜法(ICP-AES)、電感耦合等離子體-質譜法(ICP-MS)作為分析方法。
當選擇原子熒光法、原子吸收法、電感耦合等離子體發射光譜法(ICP-AES)分析地表水中重金屬指標時,可依據我國水環境中重金屬監測常用標準分析方法進行(表1、表2)。由于我國目前缺少電感耦合等離子體-質譜法(ICP-MS)的現行標準分析方法,故選擇電感耦合等離子體-質譜法分析地表水中重金屬指標時,本監測方案推薦統一采用EPA標準分析方法 200.8(1994)《Determination Of Trace Elements In Waters And Wastes By Inductively Coupled Plasma - Mass Spectrometry》(電感耦合等離子體-質譜法測定水和廢物中痕量元素)。
必測與選測重金屬指標的推薦標準分析方法見詳見表1、表2。
表1 5種必測重金屬指標推薦標準分析方法
監測項目 |
監測方法 |
方法來源 |
鉛 |
螯合萃取-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
GB 7475-87水質 銅、鋅、鉛、鎘的測定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
石墨爐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
水和廢水監測分析方法(第四版增補版) |
|
電感耦合等離子體發射光譜法(ICP-AES) |
水和廢水監測分析方法(第四版增補版) |
|
電感耦合等離子體-質譜法(ICP-MS) |
EPA 200.8 |
|
汞 |
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
HJ 597-2011水質 總汞的測定 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
冷原子熒光法 |
HJ/T 341-2007 水質 汞的測定 冷原子熒光法(試行) |
|
原子熒光法 |
水和廢水監測分析方法(第四版增補版) |
|
電感耦合等離子體-質譜法(ICP-MS) |
EPA 200.8 |
|
鎘 |
螯合萃取-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
GB 7475-87水質 銅、鋅、鉛、鎘的測定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
石墨爐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
水和廢水監測分析方法(第四版增補版) |
|
電感耦合等離子體發射光譜法(ICP-AES) |
水和廢水監測分析方法(第四版增補版) |
|
電感耦合等離子體-質譜法(ICP-MS) |
EPA 200.8 |
|
鉻(六價) |
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
GB7467-87水質 六價鉻的測定 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
砷 |
氫化物發生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
水和廢水監測分析方法(第四版增補版) |
原子熒光法 |
水和廢水監測分析方法(第四版增補版) |
|
電感耦合等離子體發射光譜法(ICP-AES) |
水和廢水監測分析方法(第四版增補版) |
|
電感耦合等離子體-質譜法(ICP-MS) |
EPA 200.8 |
表2 9種選測重金屬指標推薦標準分析方法
監測項目 |
監測方法 |
方法來源 |
銅 |
螯合萃取-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
GB 7475-87水質 銅、鋅、鉛、鎘的測定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
石墨爐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
水和廢水監測分析方法(第四版增補版) |
|
電感耦合等離子體發射光譜法(ICP-AES) |
水和廢水監測分析方法(第四版增補版) |
|
電感耦合等離子體-質譜法(ICP-MS) |
EPA 200.8 |
|
鋅 |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
GB 7475-87水質 銅、鋅、鉛、鎘的測定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
電感耦合等離子體發射光譜法(ICP-AES) |
水和廢水監測分析方法(第四版增補版) |
|
電感耦合等離子體-質譜法(ICP-MS) |
EPA 200.8 |
|
硒 |
石墨爐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
GB/T 15505-1995水質 硒的測定 石墨爐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
原子熒光法 |
水和廢水監測分析方法(第四版增補版) |
|
電感耦合等離子體-質譜法(ICP-MS) |
EPA 200.8 |
|
鎳 |
電感耦合等離子體發射光譜法(ICP-AES) |
水和廢水監測分析方法(第四版增補版) |
電感耦合等離子體-質譜法(ICP-MS) |
EPA 200.8 |
|
釩 |
石墨爐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
GB/T 14673-1993水質 釩的測定 石墨爐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
電感耦合等離子體發射光譜法(ICP-AES) |
水和廢水監測分析方法(第四版增補版) |
|
電感耦合等離子體-質譜法(ICP-MS) |
EPA 200.8 |
|
鉈 |
萃取石墨爐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
水和廢水監測分析方法(第四版增補版) |
電感耦合等離子體-質譜法(ICP-MS) |
EPA 200.8 |
|
錳 |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
GB 11911-89水質 鐵、錳的測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
電感耦合等離子體發射光譜法(ICP-AES) |
水和廢水監測分析方法(第四版增補版) |
|
電感耦合等離子體-質譜法(ICP-MS) |
EPA 200.8 |
|
鈷 |
電感耦合等離子體發射光譜法(ICP-AES) |
水和廢水監測分析方法(第四版增補版) |
電感耦合等離子體-質譜法(ICP-MS) |
EPA 200.8 |
|
銻 |
原子熒光法 |
水和廢水監測分析方法(第四版增補版) |
電感耦合等離子體-質譜法(ICP-MS) |
EPA 200.8 |
2.前處理方法
2.1 樣品采集
樣品采集后均現場沉降30分鐘,取上清液保存,24小時內回實驗室分析。如現場不具備沉降條件的,可在24小時內回實驗室沉降30分鐘后取上清液測定。24小時內不能及時分析的,需酸化保存。
2.2 樣品制備
樣品均按照水和廢水監測分析方法(第四版增補版)中前處理要求(除非國標有特殊規定要求),消解后上儀器進行測定。所有前處理消解過程中均不加氫氟酸。選用ICP-MS方法分析地表水中重金屬元素時,前處理過程按照EPA200.8方法中相關要求進行消解處理,詳見表3。
表3 ICP-AES與ICP-MS分析樣品的前處理方法
監測項目 |
監測方法 |
前處理方法 |
方法來源 |
||
鉛、鎘、砷、銅、鋅、鎳、釩、錳、鈷 |
電感耦合等離子體發射光譜法(ICP-AES) |
取一定體積的均勻樣品(自然沉降30min取上層非沉降部分),加入(1+1)硝酸若干毫升(視取樣體積而定,通常每100mL樣品加5.0mL硝酸)置于電熱板上加熱消解,確保溶液不沸騰,緩慢加熱至近干取下冷卻,反復進行這一過程,直到試樣溶液顏色變淺或穩定不變。冷卻后加入硝酸若干毫升,再加入少量水,置電熱板上繼續加熱使殘渣溶解。冷卻后用水定容至原取樣體積,使溶液保持5%的硝酸酸度。 |
水和廢水監測分析方法(第四版增補版) |
||
鉛、汞、鎘、砷、銅、鋅、硒、鎳、釩、鉈、錳、鈷、銻 |
電感耦合等離子體-質譜法(ICP-MS) |
前處理時,將水樣搖勻,量?。?00±1)ml水樣于250ml燒杯中。加入2ml(1+1)硝酸和1.0ml(1+1)鹽酸于上述燒杯中。電熱板(置于通風柜中)上加熱消解,加熱溫度不得高于85℃。消解時,燒杯應蓋上帶架的表面皿,或采取其他措施,保證樣品不受通風柜周邊的環境污染。在85℃持續加熱,直至樣品蒸發至20ml左右。在燒杯口蓋上表面皿,以減少過多的蒸發,并保持輕微持續回流30min。待樣品冷卻后,將其全部轉移至50ml容量瓶或A級具塞比色管中,用試劑水定容,加蓋,搖勻保存。若消解液中存在一些不溶物可靜置過夜或離心以獲得澄清液。樣品在上機前,應調節水樣中氯離子的濃度,取20ml已制備的樣品于50ml容量瓶中,用試劑水定容,混勻若溶液中溶解性固體含量>0.2%,需要進一步稀釋,以防固體顆粒堵塞采樣錐和截取錐。若執行的是直接加入程序,內標在上機前即加入樣品中。因為無法估計不同基體對被稀釋溶液穩定性的影響,所以一旦樣品前處理完畢,應盡快進行分析。 |
EPA 200.8 |
3.方法選擇原則
3.1各承擔重金屬監測工作單位依據現有實驗室儀器條件,選擇相應的重金屬標準分析方法(表1,表2),具備ICP-MS與ICP-AES的監測單位可優先選用推薦的ICP-MS與ICP-AES標準分析方法,監測項目和前處理步驟見表3及方法文本。
3.2 若ICP-AES、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等方法檢出限高于或接近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中該重金屬標準限值時,應選擇檢出限較低,靈敏度較高的石墨爐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或ICP-MS方法。
3.3 若承擔監測的單位不具備實驗室儀器條件的,也可選用分光光度方法(國標)進行分析。
二、 監測時間頻次
手工監測:每月1—10日;逢法定假日監測時間可后延,最遲不超過每月15日。每月開展一次。
重金屬全分析在每年枯水期開展一次。
三、 數據報送及報告編制
各有關環境監測站20日前向相關?。ㄗ灾螀^)環境監測中心(站)報送水質監測數據。數據報送參照附表3、4,各?。ㄗ灾螀^)環境監測中心(站)審核后,在每月25日前暫以excel格式數據通過FTP(地址ftp://11.200.0.101)報送中國環境監測總站水室?!板i三角”地區監測結果按照原有的方式報送。
重金屬全分析結果通過FTP報送總站水室。
四、 數據報送格式
報送監測數據時,若監測值低于檢測限,在檢測限后加“L”,未監測項目填寫“-1”,超標項目由相關監測站組織核查,并向總站報送超標原因分析,數據報送格式表見附表4、5。
五、 質量控制和保證
監測數據實行三級審核制度,省站對報送的監測結果負責。
質量保證按照《地表水和污水監測技術及規范》(HJ/T 91-2002)及《環境水質監測質量保證手冊》(第二版)有關要求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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